
一、总体要求
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1+2+7”目标定位,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开启“十五五”发展新征程、推动湘乡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二、主要工作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1.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政府性投资项目2026年实施情况)及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政府性投资项目2027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3.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决算(草案)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2025年财政同级审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5年财政决算。
4. 听取和审议经开区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6年经开区财政预算。
(二)开展工作监督
5.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6.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7.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8.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9.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10.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1.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2026年生态环境目标任务计划情况及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12. 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
13.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制造业(工业)科技推广工作情况的报告。
14.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5.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询问。
16.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移民后扶工作情况的报告。
17.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18.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19. 分季度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监督。
20. 开展我市房地产“去化”情况及保障性住房供需情况调研。
21. 开展我市宗教事务管理情况调研。
22. 开展我市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调研。
23. 开展我市粮食生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暨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调研。
24. 开展关于“两茶两羊”等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调研。
(三)开展法律监督
25. 加强宪法宣传及宪法法律实施监督。
26.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27.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8.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9.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情况的报告。
30. 听取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31. 听取市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使用情况的报告。
32. 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四)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3. 认真做好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有关准备工作,完善人大选举任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严肃认真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五)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34. 进一步深化“三联双向”工作。根据“三联双向”名单,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代表依法履职的情况,协助解决代表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5. 进一步深化《市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实施方案》,持续跟进联系走访。
36. 加强对代表的服务和管理。认真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继续开展好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工作,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37. 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热情,及时宣传推介代表中的先进典型,讲好代表履职故事。
38. 结合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协助省、湘潭、湘乡三级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
39. 进一步加强落实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机制,指导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参与接待选民活动,扎实落实人大代表+“两官一长一员”进代表联络站接待群众制度,积极组织四级代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人民群众,每月的15号为固定接待人民群众日,每周一安排人大工作者在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群众。推动东山书院教育文旅代表联络站和经开区产业特色代表联络站规范高效运行,进一步发挥特色代表联络站功效。
40. 深入开展人大代表“随手拍”活动,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向12345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41. 继续深化代表、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和副主席(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继续深化基层代表座谈机制。
42.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组织代表开展集中履职培训,督促各代表小组开展代表小组定期学习活动;提醒领导干部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所在代表小组活动。健全代表履职保障制度及代表活动经费使用办法。
43. 严格按照《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做好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整理、交办。
44. 组织开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进一步完善集中督办、约谈和联合约谈机制,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继续落实好代表议案以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前沟通协商座谈机制。
(六)指导和支持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工作
45. 每季度召开人大工作例会,出台任务清单,加强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的联系与交流,及时掌握和了解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情况。
46. 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听取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和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47. 支持乡镇人大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依法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项评议、专题询问等活动;指导和协助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开展调研、视察、评议等工作。指导人大街道工委召开好居民议事会,做好议事会各项工作。
48. 指导乡镇人大依法依程序按时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合理安排会议时间,保障代表权利,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督促乡镇人大按照预算法、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的规定,推动乡镇全口径预算管理。
49. 指导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组织代表开展小组活动。
50. 督导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好立法意见征集工作。
51. 指导乡镇人大和人大街道工委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52. 指导和督促乡镇人大开展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53. 持续开展“民生微实事”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七)协助立法工作
54. 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草案调研,报送立法建议。
(八)严格依法依程序做好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九)协助和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各项工作
三、主要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守政治定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对党忠诚转化为感恩奋进的强大动力和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工作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坚决执行。发挥制度优势。紧紧围绕市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谋划布局常委会各项工作,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工作部署始终同频共振。在市委的领导下,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市、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二)围绕中心大局,聚力实干笃行。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统筹选题,从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中谋划选题,从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和法治建设中精准选题,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打好监督“组合拳”,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工作评议、质询、跟踪监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积极适应多级人大联动开展监督工作新常态,做好上下级人大、各专委会之间的衔接。继续探索“人大+”多方联动监督机制,有效推动国家监督体系内不同监督方式的优势互补、联动发力,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质效。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认真制发审议意见、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座谈意见等各类交办清单,认真组织执法检查整改、审议意见落实、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满意度测评,强化评议、测评等监督工作的结果运用,制定出台机制、建立操作流程,推动监督形成闭环增强实效。
(三)保障依法履职,突出效能提升。持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高标准落实“两个联系”。不断丰富国家机关联系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落实市委、“一府一委两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走访联系代表工作机制,落细“代表接待日”“两官一长一员”进站等制度,确保“群众常来、代表常在、实事常办”。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民生微实事”工作机制,全过程监督办理成效,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落到群众生产生活当中。高质量推动意见建议办理。持续抓好办理跟踪落实,完善市委书记、政府班子成员领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工作机制,切实将代表提出的“金点子”转化为推动发展的“金钥匙”。高水准开展履职服务保障。坚持完善代表培训联络机制,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使命感。不断提升“智慧人大”平台的数据优势和平台优势,通过全过程管理服务网络提升代表履职效能。及时宣传推介代表中的先进典型,讲好代表履职故事。
(四)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本领锻造。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着力建强政治机关、建好权力机关、建优工作机关、建实代表机关,推动自身建设更加严实有力。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实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纵深推进勤廉人大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加强能力建设。加快打造学习型机关,统筹开展人大干部、代表联络站负责人学习培训,积极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品牌建设,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打造更多具有鲜明湘乡特色的人大工作品牌,努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