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0日,湘乡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罗玉高、李卫兵、黄志文等32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元元,副市长王光武、蒋莹;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副主任,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提名人选,市人大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兼职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议题调查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拟任命人员。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罗玉高、李卫兵、黄志文主持。
一、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辉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湘乡市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曾自华所作的《关于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基本可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上级政策要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一是要全力组织预算收入,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完成调整后的预算收入目标。要提升债券资金管理效能,严格按照调整预算规定的用途管理和使用债券资金,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要用好、用足上级有关存量债务置换政策,降低债务成本,优化存量债务。二是要持续加强预算管理,做好资金统筹调度。要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确保年度财政收支平衡,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社会经济效益。三是要扎实推进年末预算执行和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要严格落实零基预算要求,坚持“先定事后定钱”原则,推动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与年度预算同步制定、同步实施。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指导,督促预算单位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会议听取了城乡集团董事长肖军所作的《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要求:一是要彻底厘清职责。财政部门、机关事务中心和城乡集团要严格落实相关方案要求,对各类资产分类施策、精细管理。财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履行好资产监管职责。二是要提升运营水平。要多途径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增值与盈利能力提升,助力平台公司平稳转型。三是要强化资产信息化管理。要着力构建全市统一的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有效实现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四、会议对人大常委会所任命的部分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履职评议。听取了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刘军等4位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陈达所作履职评议调查情况报告。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对履职评议对象的审议发言;对4名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评议测评。测评结果为杨锋锴同志为“优秀”档次,刘军、丁琨、李超明3位同志为“称职”档次。会议要求:被评议对象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深刻领会履职评议的重要意义,将履职评议作为提升素能、强化担当、改进工作的有效手段,确保评议结果落在实处、用在实处。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要对照本次会议提出的评议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于12月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三是要锚定发展目标,奋力开创新局。要以履职评议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各项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更加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主动接受监督,有效解决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许可市公安局对市第九届人大代表王若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湘乡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湘乡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会议决定:罢免陈智勇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会议决定免去:李佳谕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决定任命:廖云青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免去:谢湘琼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棋梓人民法庭庭长职务;童长鸣同志的市人民法院东郊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彭立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会议任命:谢湘琼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东郊人民法庭庭长;左强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潭市人民法庭庭长;彭立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棋梓人民法庭庭长;童长鸣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六、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主任邓世友所作的调查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和上级法院及上级检察院的有力监督、支持和指导下,按照市第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严格公正司法,锻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存在员额专业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为民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审判和法律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加强。
会议要求:一是要更加注重党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要切实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每一项司法活动、每一个案件处理。二是要更加注重严格依法履职,坚守公正司法。要紧扣审判和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金融犯罪、网络犯罪,持续开展法治护航三年高质量发展行动。要持续落实“两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机制,不断丰富司法公开形式,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要更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优化基层法庭服务布局,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市人民检察院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要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深化行业治理,要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助力“六大保护”联动协同机制更加完善。四是要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打造过硬司法铁军。要加强政治建设,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深化“两官”履职评议,加强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两官”队伍;要强化廉政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两官”清正、“两院”清廉、司法清明。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柳纯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金威所作的《关于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委要求,坚定不移推动精神卫生工作,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患者救治救助力度持续加大、心理健康促进与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但仍存在部门协作不畅、资源配置不佳、医患矛盾显现、宣传教育不足、经费保障乏力等问题。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对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互联互通的动态管理。二是要加大投入,提升服务能力。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平台,综合现有资源积极推进市人民医院挂牌成立精神科门诊,加大对民营精神专科医院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相关部门要联动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精神康复服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更好服务精神障碍患者。三是要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开展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公益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倡导社会关爱、理解和接纳精神障碍患者。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自我心理调适能力。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工作,着力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关爱的工作格局。
八、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彭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城市更新专题询问问题整改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杨科所作的《关于我市城市更新工作专题询问问题整改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对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询问问题和审议意见,逐步健全工作机制,有序推进重点项目,积极回应民生关切,逐步探索长效管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要素保障明显不足、统筹协调仍需加强、公共管理相对滞后等问题。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陆续出台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切实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二是要注重系统治理,提升综合效益。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和系统谋划,充分发挥城市体检的指导作用,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工作运转机制,切实提高城市更新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城市更新从单一项目改造向片区整体提升转变,实现城市更新效益最大化。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实行销号管理;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要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依法启动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四是要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城市更新成果。要加快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尽快出台市政设施移交管理、管线准入退出等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后期维护管理机制,确保城市更新成果能够长期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