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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纪要

来源:湘乡人大网 2025-08-04 10:57:56

2025年7月29日,湘乡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罗玉高、李卫兵、黄志文等31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谢志宏,副市长王光武、万谦、蒋莹;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副主任,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提名候选人,市人大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兼职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议题调查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拟任命人员,公民代表。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李卫兵、黄志文主持。

一、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局局长刘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5年上半年重点建设项目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曾自华所作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围绕“改革创新年、全力拼经济”主题,认真落实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推进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呈现稳中提质的态势,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大局稳定。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项目调整请求。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调度,全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稳增长,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二是要优化产业扶持政策,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要围绕“一主两特”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继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加快项目建设,强力支撑经济平稳发展。要积极精准对接国家政策,加大争资争项力度;严格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更优更快推动专项债项目实施;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一项一策”提供有效要素保障;提升招商引资水平,有效扩大投资增量。四是要突出保障,持续改善民生。要统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大民生领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面完成民生实事项目,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稳妥处置好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五是要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合理编制好“十五五”规划。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副局长石海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湘乡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市审计局局长杨锋锴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湘乡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曾自华所作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市人民政府及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确保财政运行平稳;虽未能完成市人大批准的调整预算,但通过节支,基本实现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审计部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依法开展审计,并对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部门预算执行、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情况、“两重”“两新”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审计,较好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会议审查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市级决算草案》,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湘乡市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预算管理。要做好资金统筹安排,兜牢“三保”支出,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年度财政收支平衡;尽快出台经开区财政管理体制和第八轮乡镇财政体制,加强对相关资金的监督管理。二是要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工作。要加强税收源头管控和重点行业税源监控,促进堵漏增收;严格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积极向上争资争项,拓宽财政收入渠道;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三是要扎实推进预算执行和编制工作。要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支出进度与绩效目标同步;科学预测收支规模,促进预算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四是要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对债券资金的管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五是要严格执行预算。如有预算调整,需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

四、会议听取了经开区主任李应培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我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核心抓手,全力抓招商引资,规模能级提升,集群效应初显。会议要求:一是要着力提升招商引资质效。要精心开展项目策划包装,力求招大引强;强化服务,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达效;优化集群布局,提升园区专业化承载能力。二是要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要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零事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达标排放废弃物,保护好碧水蓝天净土。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命:周英姿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王玉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易晓晔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蒋莎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六、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局长李超明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在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统筹统管、发展医养结合项目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奠定了基础。但也存在资金投入短缺、服务供给失衡、专业人才匮乏、体制机制不畅等问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 “爬坡过坎” 的关键阶段。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要强化统筹协同。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细化职责清单,形成整体推进工作格局。二是要补齐供应短板。要聚焦突出问题,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升级,深化医养融合;加速拓展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做实村级互助。三是要注重多元赋能。要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完善薪酬激励、职业发展等机制,培养专业专门人才。四是要注重行业监管。要加快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倒逼服务质量提升。

七、会议听取了部分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易俊等3名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在会上报告了履职情况,胡贺波等28名代表进行了书面报告。会议对易俊等3名现场报告履职情况的代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要求:人大代表要加强学习,提升履职本领,切实增强履职的专业性和实效性;要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作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严格自律,主动接受选举单位和选民的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八、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湘乡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彭军同志受湘乡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法治护绿”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杨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我市“法治护绿”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始终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依法落实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提升。但仍存在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虚化、运输结构有待优化、大气污染防治还需发力、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不够等问题。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要深化认识,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护绿”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二是要依法行政,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负责人和环保管理人员的守法意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自觉性。三是要聚焦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是要完善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九、会议组织对市人大常委会所任命的部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进行了履职评议。听取了彭立等15名被评议对象所作的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听取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世友所作的履职评议调查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评议发言,并对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彭立、王湘飞、李伶红、长鸣、王峰、龙元国、刘桂林、周艺林、左强、陈军、熊彩峰、彭雷、李链、李凯石、刘湘辉为“称职”等次。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监督意识。“两官”履职评议对象要虚心接受评议意见,限期整改到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二是要强化队伍建设。“两院”要组织“两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法律监督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督促评议对象做好整改,聚焦共性问题逐步整改解决,让履职评议工作发挥最大质效,真正推动、促进“两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强化持续跟踪监督。市人大监司(法制)委要加强对履职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促进问题有效解决,确保实现评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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