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湘乡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李卫兵、黄志文等30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志宏,副市长王光武、胡建时;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和工作机构副主任,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提名候选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人大相关专委会兼职委员,人大常委会相关议题调查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21人,人大代表14人,拟任命人员3人。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李卫兵、黄志文主持。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会议集中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及沈晓明书记在湖南省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上的讲话。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湘乡市生环委副主任彭军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25年环境目标任务计划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环资委专职委员左国辉所作的关于我市2024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25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计划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2024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市委“城市进位”目标,加强环境整治、强化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但还存在气污染治理仍需加强、水环境治理不够彻底、噪声污染防控乏力、土壤污染防治滞后等问题。会议要求:一是压实各方责任。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市生环委要发挥牵头汇总作用,加强统筹调度,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同向发力协同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持之以恒推进“三大保卫战”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二是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完善执法公示制度、细化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强化执法力量,夯实执法基础;要强化科技赋能,广泛应用数字监测、排查、管理,构建全市数字生态监测网络,实现生态污染反应迅速、数据精准。三是着力强化督查整改。要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发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深入剖析,实施“一案一策”严格按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持续做好整改后监管,谨防问题反弹,奋力在推进全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进展。
三、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局局长刘军所作的2025年湘乡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会议要求:一是严守程序规范,筑牢制度防线。要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报审的相关规定,政府性投资项目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设计评审、技术论证、预算审核到集体决策层层把关,杜绝随意变更、先建后批现象。市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市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委室要进行跟踪监督。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企业发展的要素保障,通过专题调研全面梳理燃气定价构成要素,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参照周边地区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让企业真正做到降本增效,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三是强化资金监管,严守风险底线。要对专项债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与项目进度、债券期限精准匹配。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倒排工期,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保证专项债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压实质量责任,打造精品工程。发改、住建等部门一定要按照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的到岗率、问题整改率重点监管,筑牢工程质量和安全防线。
四、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李辉阳所作的2024年大事要事保障资金使用情况汇报。会议要求:一是要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财政部门要持续深入落实零基预算理念,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规范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决算的吻合率。建立对结转项目资金的定期清理机制,对无需执行、短期内不具备执行条件和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予以收回,避免资金的闲置沉淀,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好。市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有关要求,尽快确定2025年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二是要优化预算资金支出结构。继续积极争取国省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统筹专项资金、跨层级资金、跨部门资金和单位资金,坚决做到“不该干的事情不给钱,应该干的事情用好钱”,集中财力办实事,杜绝“撒胡椒面”现象。三是要提高绩效评价实效。进一步扩大项目绩效事前评估范围,加强对涉及新增重大项目、增支规模较大资金等项目的重点事前绩效评估,推动绩效管理关口前移。财政部门要提高业务股室自主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比例,要加强对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监督,促进项目实施更加规范高效。四是要强化财审联动监管。聚焦重大支出政策、重点项目资金,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源的部门和领域,实行财审联动,并拓展至人大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纪检监察“五方联动”,形成资金监管合力。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免去:周晓辉同志的湘乡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决定免去:龚志光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彭丰伟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任命:周继东同志为湘乡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决定任命:尹元元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莹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和《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的指导意见》。
七、会议听取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彭平生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谭华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2024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工作,积极推动问题清单的整改。在移交安置、抚恤优待,弘扬双拥光荣传统,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开展褒扬激励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了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尊崇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利用新媒体大数据,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激励广大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建功新时代,推动退役军人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骨干力量、支持应急应战的精锐力量。要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在全社会营造缅怀英烈、关爱英烈、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增强依法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构建协调顺畅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法律规定,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找准职能定位,加强协调配合,依法行政,不断拓展服务保障渠道,提升保障效能,提高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积极探索创新,解决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抚恤优待、烈士纪念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着力提升退役军人系统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养,全面打造能力强、作风硬、业务熟、服务优的干部队伍。
八、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法院院长贺一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前良所作的对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司法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法制委)主任委员邓世友同志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司法监督审议意见落实的情况。会议认为:近年来,为督促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各项要求,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与市司法局、行政机关的联系,指导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条文适用解释,将司法监督移至前沿,取得较好的效果,促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新的突破。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监督的质效,注重监督方法方式。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结合自身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针对性问题,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要探索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增强监督刚性。二是进一步提高 “府院、府检”联动机制运行效率,突出专项监督。要健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人民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发挥“两法”衔接平台的作用,通过信息共享、风险预警等方式,预防行政争议。要针对热点问题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推动跨部门协同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突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监督水平;要加强精准释法,以个案纠错带动类案整改,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更好服务于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九、会议票决确定了2025年度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两官”履职评议对象,决定李伶红等11名员额法官、刘湘辉等4名员额检察官为202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