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2日湘乡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精神和省委、湘潭市委、湘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紧盯“三大进位”目标任务,加快建设“七个强市”,聚焦改革创新年、全力拼经济,落实省基层人大工作推进会“六好一融入”要求,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更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以更高水平依法履职行权,以更高效能聚合代表力量,以更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以制度变革引领模式创新,以模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乡贡献人大力量。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1.听取和审议经开区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5年经开区财政预算。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2024年财政同级审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财政决算。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湘乡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进“三大进位工程”的决议》执行情况报告。
(二)开展工作监督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25年生态环境目标任务计划情况的报告。
9.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0. 分季度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监督。
11.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询问。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湘乡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更新专题询问问题整改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1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1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1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1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街道)建立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的报告。
19.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20.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绿色化工产业园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2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
2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养老体系建设的报告。
24.开展我市侨务工作情况调研。
25.开展我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专题调研。
26.开展我市城市建管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调研。
27.开展我市粮食生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暨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调研。
28.抓好关于推进农业强市加快湘乡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议案办理情况会议纪要和审议意见清单的督办落实工作,持续深化议案办理成效。
(三)开展法律监督
29.加强宪法宣传及宪法法律实施监督。
30.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
3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3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33.听取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34.听取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司法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35.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情况跟踪检查。
36.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跟踪检查。
37.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情况调研。
38.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调研。
39.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四)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进行任后监督
40.认真做好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有关准备工作,完善人大选举任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严肃认真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41.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
(五)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42.进一步深化“三联双向”工作。根据“三联双向”名单,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代表依法履职的情况,协助解决代表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3.进一步落实《市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不断深化“两个联系”,持续跟进联系走访。
44.加强对代表的服务和管理。认真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继续开展好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工作,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45.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热情,及时宣传推介代表中的先进典型,讲好代表履职故事。
46.结合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和协助省、湘潭、湘乡三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
47.推动代表联络站“建管用”提质增效,指导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参与接待选民活动,积极组织省、湘潭市、湘乡市、乡(镇)四级代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人民群众,每月15日为固定接待人民群众日,每周一安排人大工作者在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群众。
48.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向12345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49.继续深化代表、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和副主席(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常态化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督促落实代表列席“一府两院”相关会议制度。继续深化基层代表座谈机制。
50.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组织代表开展集中履职培训,督促各代表小组定期组织学习活动。健全代表履职保障制度,规范代表活动经费使用。
51.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开展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评议,进一步完善集中督办、约谈和联合约谈机制,落实代表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前沟通协商座谈机制。
52.继续推动各级代表就地参与村(社区)社会事务管理,充分发挥代表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六)指导和支持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工作
53.每季度召开全市基层人大工作例会,出台任务清单,加强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的联系与交流,及时掌握和了解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情况。
54.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督促建立人大街道工委议事会议制度,听取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和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55.指导乡镇人大依法依程序按时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合理安排会议时间,保障代表权利,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督促乡镇人大按照预算法、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的规定,推动乡镇全口径预算管理。
56.支持乡镇人大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依法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项评议、专题询问等活动。
57.指导乡镇人大开展代表小组活动。
58.指导和督促乡镇人大开展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59.指导和协助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开展调研、视察、评议等工作。
(七)协助立法工作
60.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草案调研,报送立法建议。
(八)协助和配合上级人大在我市开展各项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紧紧围绕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谋划布局常委会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大局、人大法定职责、经济高质量发展、群众根本利益,主动作为、积极担当,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高效有序开展工作。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确保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
(二)依法履职尽责,服务高质量发展。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选题,从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中统筹谋划选题,从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和法治建设中精准选题,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打好监督“组合拳”,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工作评议、质询、跟踪监督、办理群众来信等方式,积极适应多级人大联动开展监督工作的新常态,做好上下级人大、各专委会之间的衔接。继续探索“人大+”多方联动监督机制,有效推动国家监督体系内不同监督方式的优势互补、联动发力,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质效。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认真制发审议意见、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座谈意见等各类交办清单,认真组织执法检查整改、审议意见落实、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满意度测评,强化评议、测评等监督工作的结果运用,制定出台机制、建立操作流程,推动监督形成闭环增强实效。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继续执行公民旁听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完善吸收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拓宽人大代表收集社情民意的渠道,落实落细“代表接待日”“两官一长”进站等制度,引导代表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推进代表融入基层网格和区块治理,协同参与社会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巩固好乡镇(街道)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成果,打造更多“特色站”和“示范站”。落实代表建议“两个高质量”要求,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在意见办理上创新“五事”工作法,对重点建议实行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持续跟踪问效。全面落实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规范,认真组织代表履职培训,邀请代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履职优秀事迹宣传,激励代表担当作为、服务人民,充分发挥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沈晓明书记在省基层人大工作推进会的批示精神和乌兰书记关于基层人大工作“六好一融入”具体要求;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深入实施“高水平机关建设三年行动”,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打造具有湘乡辨识度的人大工作品牌。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讲好人大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会议时间和主要议程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