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湘乡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罗玉高、李卫兵、黄志文等31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谢志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光武、王璞;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市政府办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副主任,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乡镇街道行政正职,部分人大工作者20人,人大代表14人,公民4人;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兼职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议题调查组成员;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拟任命人员5人。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李卫兵、黄志文主持。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湖南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暨庆祝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精神。
二、会议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提名人选黄峰所作的《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自2023年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以来,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了整改,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特别是2024年第二十三次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后,市自然资源局迅速行动,召开调度会,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整改,认真落实各项审议意见,取得了一定效果,规范了国有资产台账,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设立国资办证绿色通道,努力清收欠缴土地出让金。
会议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市自然资源局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产权意识、规范意识、绩效意识,为民管财、为民守财;要健全制度措施,加快建立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要根据自身的职责职能,认真梳理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更加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从严从实抓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实。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土地出让金催缴力度。2022年以前的老欠应以市自然资源局为主,进一步加大清缴力度;针对存在遗留问题的欠缴项目,市人民政府应加强调度,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尽快解决问题,争取欠缴价款尽早入库。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办证效率。针对存在遗留问题的国有资产办证难的情况,市自然资源局要严格落实责任,分类处置、容缺办理,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打通办证堵点、难点,尽快完成国有资产权证补办、变更工作。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辉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曾自华作《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基本可行,符合预算法规定、上级政策要求和我市实际,支出安排统筹兼顾,努力做到收支平衡。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4年湘乡市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全力组织预算收入,深挖增收潜力,确保调整后的预算收入目标完成。要提高债券资金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调整预算规定的用途,管理和使用债券资金,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要用好、用足上级有关存量债务置换政策,降低债务成本,优化存量债务。二是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加强预算管理,做好资金统筹安排,兜牢“三保”支出,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确保年度财政收支平衡,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管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市人民政府应尽快出台经开区财政管理体制和第八轮乡镇(街道)财政体制,加强对经开区资金的统筹、监督、使用和对乡镇(街道)的预算管理。三是做好年末预算执行和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中持续加强收入统筹,培植巩固税源基础,做好土地储备和出让安排。要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促进预算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吴群、胡四盛两位同志辞去湘乡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予以公告,并报湘乡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会议免去:尹军同志的湘乡市人大常委会新湘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沈泳洪同志的湘乡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免去:黄峰同志的湘乡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周斌同志的湘乡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彭飞同志的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喻罗生同志的湘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赵向红同志的湘乡市水利局局长职务;柳纯斌同志的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邓小文同志的湘乡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张世民同志的湘乡市统计局局长职务。会议任命:尹军同志为湘乡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存良同志为湘乡市人大常委会新湘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艳霞同志为湘乡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吴群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黄峰同志为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彭飞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喻罗生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赵向红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龙育红同志为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柳纯斌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胡四盛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贺强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局长黄文斌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始终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依法落实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仍存在行政监管没有完全到位,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力不够,油烟、餐厨、加油站油气回收等整治工作仍须加强等问题。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凝聚全社会共识,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扎实开展。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要强化市生环办牵头指挥作用,切实理顺联防联治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打击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要重视问题整改。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意见、7月16日省人大暗访组和8月20日湘潭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反馈指出的问题,综合本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问题清单销号式管理,推动问题解决。四是要用好政策。结合我市开展“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把“两重”“两新”政策充分利用好,切实转化为真金白银,转化为企业环保设备更新,促进湘乡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要加大投入。财政要逐年增加大气污染防治的投入,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监测和预警等能力建设水平。
六、会议书面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和上级法院及上级检察院的有力监督、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第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确定的工作任务,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狠抓主责主业、锻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两院专业人员业务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法治宣传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质效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会议要求:一是要聚焦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两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到哪里,两院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审判和检察实践,要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持续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 二是要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两院要紧扣审判职能和检察职能,全力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湘乡建设,深入开展“护企”“护绿”“护安”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法治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要深入开展司法护民生行动,加强食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要深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作用,推动源头治理、社会治理。三是要聚焦能动司法,护航法治建设。两院要延伸司法职能,抓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要充分利用公益诉讼与代表建议双向衔接转化这一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支持;要发挥司法主动性,加强判前判中调解和审判后的执行能力,做到案结事了;要抓实“两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服务,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司法问题;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法治社会建设。四是要聚焦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法、从严治检。两院要坚持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作为司法办案的价值取向和重要目标,要实现政治效果“把总”、社会效果“把脉”、法律效果“把关”,三者的有机统一。要创新用人机制,激励年轻干警干事创业;要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两院司法干警引以为戒、不忘初心;要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让正义不缺席不迟到。两院既要维护法律的刚性权威,又要释放司法的文明善意,还要遵守司法礼仪讲好法言法语,更要做好释法说理讲好家常暖语,把法讲明、把理讲透、把情讲实,让人民群众认可法官检察官、认同裁判、信任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七、会议书面听取了我市“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的报告。会议认为:常委会审议“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以来,市人民政府吸收采纳人大常委会调查组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整改为抓手,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推动了我市“八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提升,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八五”普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市普法工作。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市司法局要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切实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精准普法质效。要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评估考核体系,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普法建议书或提示函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的“软指标”变为“硬任务”。要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突出重点宣传内容、重点宣传群体,做到普法主体精准、普法对象精准、普法内容精准、普法形式精准,全面有效提升精准普法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三要坚持系统观念,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要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发挥司法、法庭、派出所等司法力量,强化诉源治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要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要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要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食药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大法治宣传。要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