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即日起启动《湘潭市人大常委会 2025 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根据《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现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一、总体要求
1. 立法建议项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务实管用,强化问题导向,紧扣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小切口”“小快灵”项目。
2.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范围,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四个方面提出。
二、主要类别
1. 提请审议项目:条件比较成熟,纳入年度内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
2. 预备审议项目:条件趋于成熟,但还需作深入调研的,纳入调研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
3. 调研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调研论证的立法项目。
三、报送内容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明确法规项目名称,建议列入立法计划情况(应当明确属于提请审议项目、预备审议项目或者调研项目);
2. 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重点围绕当前工作中需要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问题形成原因(需逐一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立法缺位还是执法不到位等,防止将法律法规执行问题混同于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提供拟规范的主要内容及其依据等;
3. 调研论证工作情况和保障计划实施的措施;
4. 实施性法规着重说明需要对上位法进行补充细化的情况;
5. 拟列入提请审议项目、预备审议项目的,应提供草案文本。
具体格式可参照附件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请将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于2024年10月9日前反馈至市人大法制委。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plzjm2023@126.com。
联系人: 彭莉,13789326458。
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