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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纪要

来源:湘乡人大网 2024-06-03 19:55:55

 

2024年5月28日,湘乡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罗玉高、李卫兵、黄志文等32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志宏,副市长王光武、彭景卫;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负责人;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副主任,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兼职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议题调查组成员,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共计19人,人大代表14人,公民2人。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罗玉高、李卫兵主持。

一、会议学习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第10期上的重要文章

二、会议书面听取了《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曾自华所作的《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调查报告》;会议对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机关事务中心、城乡集团等4家综合管理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尽快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将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制,形成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要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资产配置审核,把好资产“入口关”,促进通用资产配置均衡管理。强化单位资产使用管理理念和意识,把好资产“管理关”,强化资产日常盘点、清查等工作,及时准确掌握资产状态和使用情况。要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权属不清和因资料、手续不齐移交未到位而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加大对往来帐款清理力度,加大对土地出让总价款欠款的征缴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进一步强化资产监管实效市人大财经委要持续跟踪监督,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要进行重点监督。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历年来审议意见落实不到位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具体问题,要再次进行全面梳理,由政府办统筹办理,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国有资产审计的深度和广度,监委、法院、检察院、财政等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万建文、沈晓武辞去湘乡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万建文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沈晓武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会议免去:陈锋华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法院泉塘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立新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法院潭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马湘辉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王爱华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章麦丰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任命:王爱华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虞唐人民法庭庭长;唐文乐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月山人民法庭庭长;龙元国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彭立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朱美娟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湘飞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谢圆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四、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主任张琼所作的《关于深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情况说明》。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刘燕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关于我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邓世友所作的《关于我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普法工作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考核体系。二是要突出宣传重点,强化普法工作针对性。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普法的关键,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法治教育,及时发现和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法律堵点和痛点,把普法工作与解决群众普遍遇到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寓学法于用法之中,逐步树立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消除普法“盲区”。三是要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普法工作实效。结合红色文化及我市实际,创作出富有地方特色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宣传产品;充分运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介,运用新文明实践站、人大代表联络站、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治广场、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团、“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普法志愿者等普法力量的作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更为浓厚的宣传氛围,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四是要推进普治融合,提升社会依法治理能力。市人民政府要不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校,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深化依法治企,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治网,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打造清朗网络空间。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农村土地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要严格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各部门要在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过程中要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以直观、形象、鲜活的典型案例来增强普法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达到剖析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引导群众合法维护自身权益,使普法宣传根植于法治实践之中,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社会治理成效更加显著。

六、听取和审议了市文旅广体局局长喻罗生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文光明所作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一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贯通保护要全面普查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加强对实物、资料、图片、影像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要强化各项规则的贯通与衔接,完整、准确、全面地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坚持守正创新,深化活化利用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开发更多非遗文化产品,催生更多的新场景、新业态、新产品。要多措并举,采取与商贸、旅游、对外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保护和传承代表性项目,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化和社会化。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要素保障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建立完善的抢救性保护工作机制;依法将保护传承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经费,不断提升非遗保护工作水平;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对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扶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抓好专业化传承人的培养,实施多样传承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传承传播要加大对“一法一办法”宣传贯彻落实的力度,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要强化品牌打造,推动更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全省,力争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上取得突破,扩大湘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利局局长赵向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王国中所作的《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机制。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初心,真抓实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再加力、措施再强化、责任再压实,建立全链条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农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优质水。二要进一步加强建管,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高质量发展。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稳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尽快启动城乡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优先采取延伸城区供水管网的办法解决城区未通自来水的地方和城区周边乡镇的饮用水问题。因地制宜,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提质改造,精准实施项目,确保实效。要加强农村饮用水管理队伍建设,强培训提素质,充分发挥检测监测资源作用,全面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水源保护,抓好净化消毒、水质检测监测,特别是要做好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日常自检,尽快恢复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水质监测,提升水质安全保障水平。三要进一步强化统筹,着力构建农村饮水安全长效机制。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协同配合,努力构建齐抓共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格局,要强化规划引领,积极争资争项,强化水质检测,农村饮水工程维护等资金保障。着力提高县域统管水平,健全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化供水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五同”(即: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建设,实现供水工程的“三统”(即: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管理。要压紧压实责任,提高管水效能,加强调度督导,强化质量管控,做好宣传引导,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作风,持之以恒抓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会议听取了市医保局局长彭学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湘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作报告》。会议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市人民政府及医保主管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多层次多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各医药机构要加大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职工门诊统筹报销、特殊门诊”等医保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率,让群众实实在在知晓政策,支持医药机构执行政策。二要促进收支平衡,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筹推进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推动医保、公安、税务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要进一步摸清参保人员底数,扩大征缴面,做到应保尽保,促进基金收入征缴到位、平稳增长。要进一步落实好分级诊疗机制,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人、财、物的倾斜力度,积极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更好地保障参保人获得经济、便利、优质的医疗服务。各医药机构要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加强自我约束,依法、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三要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严密有力、安全规范、法治高效的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体系。对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评价,从严把关,有效控制不合规、不合理费用支出,大力整治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坚决杜绝套取医保基金行为。创新基金监管模式,部门协同联动,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让医保基金的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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