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1-11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收入,下同)完成136,6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63%。2023年全市地方收入预计完成163,4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3万元,增长0.01%。其中经开区地方收入预计完成55,390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426万元,增长0.78%。
分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1-11月完成87,3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03%;预计完成106,5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7,371万元,下降6.47%。非税收入1-11月完成49,2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64%;预计完成56,9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7,394万元,增长14.94%。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1-11月全市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543,026万元。预计全年支出600,622万元,同比减少23,840万元,下降3.82%。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25,245万元,同比减少16,699万元,下降3.08%;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1,276万元,同比增加2,633万元,增长4.49%;上解上级支出14,101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163,400万元;预计转移性收入437,22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46,94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9,276万元,调入资金20,324万元,上年结转支出676万元;总收入预计600,622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525,24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预计61,2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预计14,101万元,总支出预计600,622万元。预计全年收支平衡。
4.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3年1-11月全市上级补助收入277,42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5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41,23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2,614万元。预计全年上级补助收入346,94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5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5,04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327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安排9,980万元到乡镇(街道),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等分别按用途安排到专项,其余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全部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1-11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8,881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9,91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3.74%。预计全年收入363,965万元,同比增加177,564万元,增长95.26%;其中:本级收入145,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2023年1-11月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9,857万元;预计全年支出363,965万元,同比增加156,495万元,增长75.4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1-11月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0,410万元,为年预算的82.81%;预计全年收入95,278万元,为年预算的112.06%。
2023年1-11月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2,573万元,为年预算的94.47%;预计全年支出80,894万元,为年预算的105.3%。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1-11月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收入尚未解缴,预计全年收入3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预计全年本级支出3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以上具体收支决算待省财政厅决算批复后,再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五)政府债务情况
至2023年11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04.1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2.94亿元,专项债券61.17亿元。至12月31日,预计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1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2.94亿元,专项债券72.06亿元。
(六)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217,22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8,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4,300万元,新增隐性债务试点县置换债券194,921万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湘乡实际,对新增债券作如下分配:
一般债券资金:农村公路建设497万元,东风农贸市场建设450万元,公办幼儿园建设453万元,高中提质改造1,600万元(其中东山学校1,000万元,一中500万元,四中100万元),新冠感染重症救治和运转能力提升700万元,道路安全集中整治500万元,经开区科技路建设1,200万元,G240建设300万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项目1,540万元,垃圾填埋场建设641万元,金石污水处理建设119万元。
专项债券资金:湘乡市城乡供水扩建(一期)工程项目12,180万元,湘乡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2,120万元。试点县置换债券194,921万元,全部用于偿还隐性债务。
二、2023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强收支预算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紧扣发展主线,助推经济发展。紧扣市委、市政府“全力拼经济 狠抓项目年”发展主线,不断加强税收征管,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是狠抓收入征管。紧盯目标,科学部署,严格考核奖惩,继续执行按月兑现乡镇街道税源培育指标追加和资金拨付方式,依据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入库情况动态调整拨付相关单位资金,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积极性,确保应收尽收。二是涵养骨干税源。深入实施财源培育行动,推进税源企业“一对一”对口联系制度,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税收入库16,772万元,同比增长33.87%,湖南创普开业科技有限公司税收入库3,020万元,同比增加2,230万元。一批重点骨干税源发展势头良好,工业税收主体增长强劲。三是积极争资引项。精心包装策划项目,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已争取专项债券14,300万元,试点县置换债券194,921万元,一般债券8,000万元。推动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迸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坚持量力而行,兜牢民生底线。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绩效,支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取消切块专项。2023年取消教育、城乡事务、水利建设等切块专项,刚需支出按程序列入总预算予以保障。共压减专项经费18,445万元(含压减建设资金11,302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专项压减4,600万元,预留专项压减13,845万元。二是清理往来款项。限期收回沉淀资金,对结余结转以及沉淀闲置的单位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暂付款和沉淀资金13,832万元,统筹用于弥补“三保”等刚性支出缺口。三是规范项目决策。认真落实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和投资决策制度,多次召开湘乡市政府重大项目预算审核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核资金来源,严控项目审批,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风险防控。市预决会累计审核项目176个,金额182.99亿元。核减项目4个,核减金额24.17亿元。四是兜牢民生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财政支出、库款拨付中的优先次序,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全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至11月民生支出共计36.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7.23%。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项目88项378批次,发放资金46,365.9万元,累计发放1,029,109户(人、次)。
(三)强化监督效能,推进财政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财政纵深改革。一是加强财会监督。深入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在泉塘镇双江村开展驻场“解剖麻雀式”检查,形成了样本经验,开展自查、重点抽查、全面整改“三步曲”行动,完成自清自查问题整改3,317个、纪委交办问题整改68个。在纪监委领导下开展“两带头五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监督检查,对卫健局、水利局开展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全市各部门单位开展借支公款自查、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和案例,提出整改意见,加大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财会监督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深化绩效管理。运用财政绩效和监督融合方式,通过财政绩效评价与监督双轮驱动,以预算配置、执行、内控、管理等指标为基点,融合财会监督工作,着重对近年各领域突出、重要、热门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了解掌握,拓展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强化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工作考核挂钩,对绩效评审结果为“较差”、“差”的整体,分别扣减单位公用经费的5%和10%,对绩效评审结果为“较差”、“差”的项目,分别扣减项目金额的20%和50%。对28个单位58项专项核减1,904万元,核减60个部门预算单位公用经费191.39万元。三是梳理甄别支付。对全市部门单位2022年以及历年应支付资金进行了全面梳理,坚持“两上两下”原则,充分征求各部门单位的意见,甄别厘清事由,形成清单,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已形成实物量和确有必要的资金需求分批予以拨付到位。四是强化财评采购。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完成评审项目380项,审核金额10.08亿元,核减1.11亿元。构建全流程电子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59个,采购合同金额3.42亿元,节约资金2,174万元;完成电子卖场交易额3.48亿元。
(四)守牢运行防线,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健全运行风险监测。建立财政运行风险监测机制,压实单位党政“一把手”财政运行风险主体责任,以风险防控为重点,紧控财政支出,提升库款保障水平。二是盘活国有“三资”创收。用好“用、售、租、融”四字诀,盘活各类资产资源,稳妥推进资产处置。通过创新模式实现资产盘活,城区公共停车位(场)特许经营权经市场化交易收入1.45亿元。与湘潭绿色矿山集团合作成立湘潭绿色矿山集团(湘乡)有限公司,广箭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收入1.64亿元。通过对外租赁、土地转让、开发利用等方式“腾笼换鸟”盘活“烂尾工厂”嘉寓门窗闲置厂房,“包袱”变财富。已盘活处置国有“三资”价值8.11亿元,累计上缴国库3.49亿元。三是债务化解稳步推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强力推动债务平滑、刚兑化解、合同清查、违规清缴等一系列措施,全方位降低债务利息,牢牢守住了不爆雷、不断链、不发生重大风险舆情事件三条底线。持续优化债务结构,加大降息降成本工作力度。2023年累计完成降息降成本1.18亿元,政府债券和银行贷款占比提升到92.43%。抓住隐性债务置换契机,全面统筹降息、债券重组工作,因有19.49亿元债券资金支持,每年减少年利息约1亿元(债券利率约2.8%)。
一年来的工作体会:财政运行管理中经历了很多突出问题和挑战。受经济下行和土地交易市场持续遇冷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重点税源企业和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税收完成情况不及预期。面对财政支出攀升、库款紧张、债务总额仍在增长的困难局面,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结合全市财政经济状况,按照“保重点、压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要求,遵循以收定支、零基预算、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绩效导向基本原则编制2024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2024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2023年调整预算收入增长6%安排。
(一)2024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地方收入。
2024年地方收入预计173,205万元,比2023年调整预算数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115,020万元,非税收入58,185万元。
2.财政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495,84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875万元,支出总计559,020万元。
3.收支平衡。
2024年地方收入173,205万元;转移性收入385,81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5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7,74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147万元,调入资金58,350万元;收入总计559,020万元;本级预算支出444,02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1,82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875万元,支出总计559,020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4.部门预算。
2024年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查60家部门预算单位。收入预计公共财政拨款262,526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7,804万元,财政专户收入4,41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759万元。支出预算合计为288,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079万元(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为109,64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75万元,公用支出29,657万元),专项支出24,788万元。年定额补助单位及社保专户等支出59,635万元。预留资金37,000万元。
5.“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预算保工资支出为155,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31.38%,保运转支出10,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14%,保基本民生支出190,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38.48%。全市“三保”支出共计357,010万元。“三保”支出有保障。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项目3项,政府性基金收入154,300万元;支出154,300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0,000万元。
(三)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项目2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9,818万元,支出85,777万元,以前年度滚存结余67,304万元,年末累计结余81,345万元。
(四)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42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42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8,000万元;支出8,420万元,其中: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7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350万元。
四、2024年财政工作思路
2024年,市财政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发扬斗争精神,迎难而上,做到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效,全力推进湘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抢抓机遇,全力助推产业发展。一是积极招商引资。着重开展产业链招商、亲情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积极参与“湘商回归”活动,依托“中非经贸博览会”等对外交流平台,推动电力产业进一步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二是推动园区发展。持续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园区“瘦身强体”,进一步完善“小管委会+大公司”管理体制。三是打造产业集群。在优势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上下功夫,支持打造电工电器、医疗器械、绿色建材三大百亿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三大战略产业。
(二)提质增效,优化财政管理效能。一是推进专项整治。开展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在全面自清自查的基础上,出台津贴补贴发放清单,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行为。二是收回沉淀资金。常态化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查工作,当年结余的单位基本支出、“三公”经费,结转一年以上的省、市级项目资金,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中央项目资金收回财政。财政专户资金每年清理1次、单位账户两年清理1次,闲置资金一律收回,对确需继续实施的,按照预算管理流程重新申请、审批。三是发挥监督实效。科学选取绩效评价对象严格运用评价结果,做好财会检查、“互联网+监督”、“阳光审批”工作,保障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安全。坚持政府采购、财政评审全过程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
(三)革旧鼎新,纵深推进财政改革。一是理顺管理机制体制。全力推动财政监督机构升级,尽早出台《湘乡市财政代理记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压减临时代理记账业务,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二是加大资金统筹整合。打破部门壁垒,整合乡村振兴、移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力保障农业重点支出。统筹教育、文化、体彩资金,支持文化立市、教育强市建设。三是构建现代财税体制。持续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系统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科学制定第八轮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
(四)迎难而上,强化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争项目促发展。抓住国债增发契机,做好项目包装策划,全力争取重点项目落户湘乡。推动湖南轻盐集团、深思电工电器研发与智能制造开工,加快埃普特智能制造新基地、创普科技三期建设,湖南裕能碳酸锂竣工投产。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产业升级、农业农村、城镇化、国家安全、网络建设五大领域。二是盘“三资”添动力。进一步挖掘资源潜力,盘点闲置资产,管理发挥好特许经营权作用,租拍并举,解决好资源盘活和城乡集团经营转型难题。做好河道疏浚和富余砂石资源处置衔接工作。三是控支出保运转。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按基本民生支出、基本人员支出、大事要事保障清单顺序抓实保障。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上,对项目采用储备库的形式,根据财力状况慎重实施。
(五)未雨绸缪,提升防范风险水平。一是构建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方案,统筹全市资源制定风险预案。二是提升化债质效。对标湘潭市对县市区绩效考核和攻坚战考核要求,严格实行化债绩效管理,压实债务单位年度化债责任,激励部门参与化债工作。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全力做好还本、降息、加强债券申报发行和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融资行为、防范债务风险。三是深化转型升级。解决市管国有企业人员稳定与激励两个问题,建立全市国企人才帮扶机制,重点引进商业人才、职业经理,加快经营版块拓宽、产业转型升级,抓好物业、红培旅游,尝试参与战略投资项目,有效增升营业收益和现金流。建立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与保值增值机制,强化国有公司考核,严防风险聚集。
(六)严管厚爱,夯实财政队伍根基。一是强化专业培训。开展聚焦重点、提升能力的财政业务培训,更新财务从业人员知识面,适应工作要求。通过财政业务考试和智慧平台网络答题方式,扩大参与面,增强社会对财务工作认同。二是提升履职本领。进一步充实乡镇街道财政人才队伍,坚持机关股室与乡镇街道“一对一”对口联系制度,局业务骨干对乡镇街道新进公务员指导制度,通过学习培训与下沉指导,提升乡镇街道财务人员履职本领。三是严格监督约束。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精细化考核制度,以考核为抓手,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建和业务融合,强化纪律约束,规范财政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愈是艰难愈向前,主动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全体财政干部财务人员将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攻坚克难、守正创新,奋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为湘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财政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