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丁锟同志为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超明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
谭德锋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蔡国仓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 灿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杨鹏同志的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彭龙文同志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
周小春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谭德锋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耀国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