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5月30日,湘乡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罗玉高、李卫兵、黄志文等33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谢志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董洁平、彭景卫、彭丰伟,市委组织部、市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副主任,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分人大工作者21人,人大代表14人,公民3人;人大相关专委兼职委员,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拟任命对象 5人,相关乡镇街道行政正职,各乡镇街道分管民宗工作负责人,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两会”负责人。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罗玉高、李卫兵、黄志文主持。
一、会议书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夯实管理工作制度基础。要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不断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全生命周期管理;继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产权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绩效意识。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权责明确、协同配合、约束有力的管理体系,构建互相联系、互相制衡的内控机制,做实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挂钩的工作机制,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岗位职责。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妥善解决资产权证不全、权属不清等遗留问题。及时清理往来资金,有序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三是要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要准确把握“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的处置原则,按照尽量提高使用效率和处置收益的要求,盘活闲置、提升低效的各类资产、资源,统筹用于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协同机制,注重专业指导,强化激励约束,务求清查处置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充分发挥“公物仓”作用。四是要进一步强化资产监管实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交由政府办统筹办理,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到位。监委、法院、检察院、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会议票决确定了常委会所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对象,决定喻罗生等7名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2023年度履职评议对象。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免去:杨鹏同志的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彭龙文同志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会议免去:周小春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谭德锋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何耀国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决定任命:丁锟同志为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李超明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会议任命:谭德锋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蔡国仓同志、李灿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和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大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增强全社会爱残扶残助残氛围。市人民政府残工委和残联要主动牵头抓总,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发挥作用。要狠抓问题整改,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以法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二是要加强财政保障力度。进一步细化残疾人工作、残疾人事业经费预算编制,重点保障残疾人评残、康复、就业、救困、民生实事项目等工作。加大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优化残疾就业保障金支出结构。在中国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筹集的社会福利基金本级留存部分中,保障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残疾人扶助项目。对欠拨的残疾人民生实事项目经费及残疾人事业各类经费,要保障拨付到位。三是要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全面落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广泛普及残疾预防知识。进一步加强基层康复机构建设,加大康复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保障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调查摸底,着力提升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充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在人车混行区域安装人行保护隔离设施,对占用盲道的停车位进行清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动态监管。四是要加大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力度。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推动残疾人在电商、网络等新业态就业。开发适应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提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就业比例。出台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政策,设立残疾人创业扶持基金,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五、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宗教工作落实“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调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实现党政干部、宗教工作干部、村社区书记等学习宣传全覆盖,切实提升宗教工作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当好依法管理基层宗教事务的“明白人”。二是要压实一线责任,实现宗教工作管理全覆盖。建好县乡村三级宗教事务管理机制,强化考评和激励机制,压实压紧基层宗教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打通宗教事务管理“最后一公里”。三是要树牢底线思维,切实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要树牢“宗教工作无小事”的思想,以健全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为抓手,认真查摆宗教工作薄弱环节、宗教领域突出问题。要持续深化非法宗教问题治理,坚决抵御境内外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要强化互联网宗教治理,加强涉宗教网络舆情监测,坚决打击和取缔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传教行为。四是市人大民侨外委要加强跟踪监督。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宣传。要全方位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动员,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及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文明意识、守法意识、秩序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共创共享”的浓厚氛围,推动城市治理工作取得最广泛支持。二是要厘清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发挥市城管委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督查考核的作用,严格执行《市城管委议事规则》《市城管委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城市管理议事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根据职责职能和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厘清和细化部门和部门之间、部门与园区之间、部门与办事处之间的责任边界,市直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扫除监管盲区,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部门联动,提升监管实效。要以违法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属地巡查、部门监管、城管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推动网络管理“多网合一”,加强公共设施、城区私建和清扫保洁的常态化管控,确保市容市貌整治有 序。四是要加大投入,打造“智慧城管”。市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有效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一村一辅警”工作情况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会议要求: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要牢牢把握“一村一辅警”机制是中央、省委大力推行的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公安警务前移的重要手段,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形式。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一村一辅警”工作的领导,通过强有力的政治思想认识,坚定的政治担当,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加强系统管理。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的落实,加强工作督导,督促驻村辅警抓牢主业,确保每周驻村时间不少于3.5天。进一步优化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程序,注重提高村满意度测评分在驻村辅警每月考核总分中的占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三是要提高服务能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要分批组织驻村辅警集中学习。注重业务培训,要鼓励自学,拓宽学习交流方式,努力提高驻村辅警服务群众的本领。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加强社会正能量传递。四是要强化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投入,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更新驻村辅警工作装备、制服,落实各项保障,提高驻村辅警待遇,探索在民警招录时从优秀辅警中定向招考,提高辅警们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八、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双减”育人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导向。教育部门要发挥“双减”指挥棒的作用,加大教育评价改革力度,要加强教育教学创新,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要继续加强正面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双减”政策的认同感和拥护度;要积极推进家校社共育,建立家长学校制,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 ,合理确定孩子成长预期。二是要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能力,合理确定服务计划。要不断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系统提升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课后服务水平;要以“双增”促“双减”,在减轻校内课业负担后,在课程安排和课后服务中增加学生参加户外活动、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活动的时间和机会;要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努力破解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不均衡的问题,要拓展服务渠道,强化资金保障,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监管体系,理顺监管机制,明确监管重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专业执法队伍建设,要从严查处校外违规培训行为,曝光一批负面案件;要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扎实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培训实行“零容忍”,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