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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所任命的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来源:湘乡人大网 2023-04-10 08:42:27

(湘乡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湘潭市委湘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弘扬“三牛”精神,落实“四敢”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人大常委会所任命的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所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的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履职评议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成立人大常委会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任组长,副主任王红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人大监察和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世友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监察和员会(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委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成员和专业小组人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并组成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调查组,负责履职评议对象履职情况调查。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律服务团参加调查。

二、评议对象

市人大常委会所任命的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

三、评议内容

本届以来,被评议对象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履职情况;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情况;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廉政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四、评议对象确定的基本原则

1.履职评议一届任期内原则实现“全覆盖”。其中每年度评议的员额法官8人左右、员额检察官4人左右。

2评议对象原则上要任职满两年,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确定,当年度退休的不列入票决候选人。

3.围绕本年度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涉及的相关工作确定评议对象。

五、评议方式

1. 评议时间按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的安排确定。

2. 履职评议采取调查和会议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调查组对评议对象进行履职情况专题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召开履职评议会议听取评议对象履职情况口头报告,听取履职评议组调查报告,进行履职测评,当场宣布测评结果。

六、评议步骤

(一)准备阶段

市人大常委会票决确定被评议对象后向社会公告,制订调查方案,发出开展履职评议通知,开展评议调查前的其它有关准备工作。

(二)调查阶段

1. 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调查组根据履职评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

2.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调查方案制定各自自评方案,并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备案。

3.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完成各自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评议对象履职报告等材料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

4. 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调查组根据调查方案的要求,采取谈话交流、案卷评查、旁听庭审、走访调查、设立评议电话等方式,对评议对象进行全面、细致、深入调查,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和问题清单。

5. 评议对象在人大常委会举行履职评议会议的二十日前将两院审查后的履职情况汇报材料送交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征求意见,将修改后的汇报材料于十日前送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履职评议会议七日前将履职汇报材料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评议阶段

1. 常委会召开专题履职评议会,履职评议工作坚持依法、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 评议的主要议程:听取评议对象履职报告;听取履职调查报告;评议发言;评议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当场宣布结果。

(四)整改阶段

评议对象根据评议会提出的评议意见进行整改,并在四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其中对评议结果为“基本称职”的需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凡落实整改不力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评议结果“优秀”的,提请市委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评议结果为“不称职”的对象,报市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履职评议结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履职评议是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

(二)精心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组要及时组织召开评议工作部署会议,突出重点,深入实际,讲究方法,掌握实情;坚持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力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偏听偏信,不主观臆断,努力提高评议实效;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报道,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闻舆论作用,促进推动履职评议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肃纪律。要严格贯彻执行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参加评议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接受任何红包、礼品和有价证劵,不得接受宴请,不得受邀参加各种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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