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人大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会议 > 人大常委会会议

湘乡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来源:湘乡人大网 2023-04-10 08:37:02

(湘乡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3月31日,湘乡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罗玉高、黄志文等31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谢志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光武、莫永恒、彭丰伟,市委政法委负责人;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副主任,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人大代表5人,公民2人。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相关乡镇街道行政正职,拟任命人员,履职评议对象,人大相关专委会兼职委员,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1人,环保协会2人。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副主任王红阳、付芬萍、罗玉高、黄志文主持。

一、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强水利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确保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和安全。建立权责明确、科学高效、经费保障的运行机制,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加大对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涉水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危害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将水利工程管护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内容。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的保障力度,加快在建工程的扫尾完工,确保平稳度汛和运行安全。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对接,争取更多的水利工程项目进入国、省项目盘子。科学精准推动实施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三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基层水利人才引进、水利工程建管机制体制建设。健全完善水政执法体系,形成依法治水的强大合力,推动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重点项目安排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调整投资项目规模和资金来源的报备申请,适时依程序提请常委会审议决定。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规委会作用,坚持规划先行,加强规划刚性管控,保障规划用地科学化、合理化。二是要严格落实项目报审制度。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报审规定》,及时备案或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审查监督。三是要加强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项目责任制。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程序,加强人员管理、施工过程控制,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免去:谢湘琼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法院白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米庆方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法院棋梓人民法庭庭长职务、李建强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法院虞唐人民法庭庭长职务、陈礼仁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法院东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周东华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法院月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谢兵辉同志的湘乡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任命:谢湘琼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棋梓人民法庭庭长;米庆方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白田人民法庭庭长;李建强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东山人民法庭庭长;陈礼仁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周东华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所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的办法》《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所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所任命的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六、会议票决确定了2023年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两官”履职评议对象,决定刘彦军等8名员额法官、余连兴等4名员额检察官为202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对象。

七、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所任命的部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升认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提升“两官”司法为民意识、司法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维护司法公正。二要进一步深化评议成果,高度重视评议交办问题清单的整改。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跟踪监督。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对履职评议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要继续跟踪监督。

八、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专题询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认识,加强统筹,形成合力。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科学合理整合资源,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设备。三是要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九、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23年环境目标任务计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整体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并稳中向好。但存在大气质量需改善、水环境治理不彻底及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不够大等问题和不足。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遵循和根本动力。坚决落实国省、湘潭及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二是要着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环保责任,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不断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取水安全。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科学有序开发矿山及时覆土复绿。三是要狠抓突出生态问题整改。强化影响大气环境质量首要污染物的协同治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加强对各类扬尘污染源的治理,积极创建低碳城市,倡导低碳出行,努力提升空气质量。切实履行好土壤污染监管职责,加大对土壤污染地块的治理力度,高度重视土壤修复治理工作,提升土环境治理效率。加强重点水体综合整治,统筹推进污水管网清理维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障。四是要着力提升环保执法效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积极主动对接、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湘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议案》、关于《湘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会议通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湘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定》。会议认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我市未来的城市发展,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规划(草案)指导思想明确,编制程序合法,编制内容较为全面,城市发展总体框架基本合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湘乡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指导作用。会议要求:一是要高质量推进规划编制审批后续工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秉持对我市发展负责、对我市未来负责的宗旨,高度重视审批后续工作。二是要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结合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内容,完善规划成果,提升规划质量。三是要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坚持底线意识,强化规划底线管控,做好与乡镇、村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传导衔接,推动规划高效落地实施。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变化确需局部调整变更进行修编的,应当严格依法依程序履行相关审查报批和备案手续。应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规划实施情况。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