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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来源:湘乡人大网 2022-02-07 10:55:03

  (2022年1月27日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重要成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充分发挥了先导性、基础性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依法治理深入基层,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提高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宪法进机关、进村(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宾馆、进景区、进宗教场所等常态化宣传。突出《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大力开展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围绕土地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诈骗、道路交通安全、毒品预防、食品药品安全、文明创建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担当,“六个湘潭”部署、湘乡“三大进位工程”目标,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湘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抓住关键,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突出强化教育机构普法责任,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培育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和自觉。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四、多措并举,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推动普法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和大数据开展精准普法,提供更加个性化、专业化的普法。加大本地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五、文化沁润,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市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深入挖掘湘乡法治文化、红色文化精髓,依托现有名人故居等场所,着力打造一批体现湘乡文化特点的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打造一批展现湘乡特色、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高品质法治文艺产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涵,让崇德尚法在家庭中落地生根。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六、普治融合,切实推进社会依法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和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促进各行业依法尽责,依法维护成员权益。加强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落实责任,完善法治宣传社会共同参与大格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促进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本地主流媒体要在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

  八、强化监督,有序推进决议贯彻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市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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